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辦法

113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目前為大學或四技四年級、二技二年級及五專護理科五年級學生)
申請至114 年5 月31 日申請截止。

114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目前為大學或四技三年級、二技㇐年級及五專護理科四年級學生)
申請至113 年12 月31 日申請截止。

  • 目的:

為提昇臨床醫護水準,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鼓勵護理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照顧服務、並藉以解決護理人力不足之問題。

  • 獎助對象:

各大專院校護理系(大學或四技三及四年級)、二技(一、二年級)及專科學校護理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學生,延畢生、研究生及在職進修班學生不適用本辦法。

  • 獎助金內容及獎助期間:

申請一學年獎助金額壹拾貳萬元整,需至本院專任全職一年;申請二學年獎助金額貳拾肆萬元整,需至本院服務專任全職兩年。申請學生經本院覆核通過,並完成簽約後依本院作業期程,將獎助金匯入申請獎助學生之帳戶。

  • 審查方式:

1.受獎助學生初審申請資料,須提交最後一學年學業成績七十分、實習成績七十五分以上及操性成績七十五分(含);初審資料通過,另安排面談,符合資格者擇優獎助。

2.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於開學後提出,需檢送申請表、成績單、獎助金申請推薦信及相關資料,申請表需經學系(科)用印後送至本院護理部。

3.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審查結果。

其餘規定與條件,請參閱檔案:
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辦法 (PDF檔案, 232KB)
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申請書 (PDF檔案, 344KB)
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申請書 (Word檔案, 21KB)
馬偕紀念醫院獎助金申請推薦函 (Word檔案, 45KB)

馬偕紀念醫院護理部:薪資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