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偕紀念醫院婦產部高危險妊娠科主治醫師鄧肇雄
妊娠糖尿病可分為兩種,妊娠前即診斷或在第一孕期診斷的糖尿病,簡稱孕前糖尿病;妊娠中後期診斷的糖尿病,稱之為妊娠糖尿病。
然而,妊娠糖尿病是因妊娠相關之荷爾蒙引起胰島素阻抗性增加,以致孕婦對葡萄糖耐受度不良。雖然大部分妊娠糖尿病在產後會自行緩解,但仍有高達三分之一的孕婦在產後篩檢仍呈現血糖代謝異常,更有15~50%的孕婦在未來十年內會發展成慢性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如何診斷
在妊娠第24至28週期間,孕婦可透過一階段(須空腹,並口服75公克葡萄糖糖水試驗)或兩階段(不需空腹,口服50公克葡萄糖糖水試驗;如超標則需進行第二階段100公克口服葡萄糖糖水試驗)檢查,針對血糖是否異常進行篩檢。
若有良好的血糖控制,對於妊娠糖尿病孕婦而言,可以降低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陰道生產產道裂傷嚴重程度、預估胎兒過重而需進行剖腹產等機率;對胎兒來說,可以降低巨嬰、羊水過多、早產、肩難產、胎死腹中、出生後新生兒血糖過低、紅血球過多及黃疸的發生機率。
診斷妊娠糖尿病該怎麼辦?
1.飲食控制:在醫師與營養師的共同照護下進行飲食控制,建議每日碳水化合物攝取量應佔總熱量50%,其中以低升糖指數食物尤佳,特色為高纖、固態、原型食物、需咀嚼、同時含有蛋白質與脂肪,以及低烹調複雜度之食物。蛋白質與脂肪成分則建議佔總熱量的20%及30%;熱量分散於每日三餐及三份點心當中。
2.運動:建議一週三至四次,每次維持30分鐘的中強度有氧運動,過程以微喘、不渴、不熱為原則。
3.血糖監測:採用早餐前及三餐飯後的四段式血糖量法。飯前血糖應控制在 60-95mg/dL,飯後一小時60- 140mg/dL,飯後兩小時60-120mg/ dL。
4.藥物治療:如透過飲食控制及運動仍無法改善高血糖情形,則建議使用口服降血糖藥或胰島素注射治療。本院曾以「如何選擇妊娠糖尿病的治療藥物?」之題目,參與111年醫策會醫病共享決策工具醫療機構實踐運動,榮獲優秀團隊獎,孕婦可在產檢過程中透過此內容,與醫師共同討論藥物之選擇。
5.胎兒監測:血糖控制不良在不同孕期間會造成不同的影響,從前期的構造異常、到後期的生長速度過快、羊水量過多甚至可能發生胎死腹中的情形。其中使用藥物控制的孕婦,從妊娠32週開始可透過胎兒生理評估等檢查,提早偵測胎兒異常狀況,以免憾事發生。
6.生產時機:透過飲食控制的妊娠糖尿病孕婦如沒有任何併發症,建議最晚於妊娠41週就應引產;若使用藥物控制良好之孕婦則建議最晚於妊娠39週生產,控制不佳的孕婦則可在37週以後就考慮生產。若在超音波下,預估胎兒體重大於4,000公克者,則可考慮剖腹產。
生產後注意事項
1.傷口感染:血糖控制不良將影響傷口癒合,甚至傷口感染。因此,產後規律的血糖監測仍相當重要。
2.血糖控制:藥物劑量通常會在第三孕期根據血糖的攀升而調高,產後則必須配合血糖監測及醫師囑咐,調整藥物劑量甚至停藥,以避免低血糖情形發生。
3.後續進展成慢性糖尿病:孕婦應在分娩後6至12週之間,接受75公克的口服葡萄糖試驗,來診斷是否已患有葡萄糖耐受不良或慢性糖尿病之情形。
透過以上注意事項,可以提前介入營養諮詢、減重、運動、轉介及藥物治療等措施,來降低未來甚至下一胎糖尿病、肥胖以及心血管等相關疾病所帶來的風險。最後,妊娠糖尿病是需要醫師、護理師、營養師、藥師以及孕婦共同細心處理及面對的妊娠併發症,只要在規律的追縱與監測下,大部分情形都能控制在安全範圍,大大減少對母體及胎兒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