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淡水馬偕紀念醫院社會服務室社會工作師蘇品潔
「我跟朋友們一起喝酒,醒來之後 ,發現自己下半身沒穿褲子,不曉得發生什麼事……男友陪我報警後,警察提醒我們趕緊去醫院驗傷。」小安(化名)描述事發過程時,聲音仍然顫抖、臉頰上兩行淚不曾停過,雖然小安平時和家人住在一起,但事發後完全不敢告訴家人。
在臺灣,許多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受害後往往不知該向誰求助、也不敢告訴家人,甚至出現了檢討自己的想法。
過往,社會普遍認為性侵害案件的加害人為陌生人居多,然而,依據衛福部調查資料顯示,2021年全臺灣遭受認識者所為的性侵害案件比例高達 88.66%,性侵害受害者總計7,787人,年齡分佈以12歲以上未滿18歲最多,占比高達 47.26%。在受害者與加害人關係分析,(前)男女朋友占30.51%、家內性侵案件則占比近兩成。
什麼是性侵害?
根據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均視為性侵害犯罪。換句話說,任何性行為均須雙方同意,當一方以任何形式強迫對方,違反他人意願,企圖或實際做出任何有關性的行為,包含性交、親吻或觸碰身體等,都將構成性侵害犯罪。
如果遭受性侵害,我該怎麼辦?
1.受害後的內心肯定慌亂且不知所措,但請一定要以自身的人身安全為第一考量,避免激怒對方,必要時撥打110向警察求助。
2.找機會逃至人潮眾多的地方,並向信任的親友求助陪同至警局報案。
3.請先不要清洗身體、更換衣物,並盡量保留相關證據及檢體,例如:加害人使用的保險套、留有分泌物的衛生紙、加害人的頭髮等。
4.「113 全國保護專線」是一支不分縣市、24小時均有專業社工人員在線對談的保護專線,可提供相關資源的諮詢、轉介等服務。
5.就近至醫院的急診室驗傷。急診室24小時均有醫護人員,可陪同至隱密的空間驗傷,請您告訴醫師事發經過,在您的同意下,醫師將檢查身上的傷勢與身心狀況,醫院會將採集到的相關證據檢體交給警方。本院的社工師也會進一步與您討論相關的人身安全計畫,仔細說明相關的社會資源與回診追蹤事項,並線上通報以利後續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與您聯繫,共同保護您的安全。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沒有人可以在違反自身的意願下,侵犯您的身體自主權。受害後的生活也許會失序,但您有權為自己發聲,在政府、醫院及警察的陪同下,讓生活逐漸回到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