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門診為勞工健康把關

文/馬偕紀念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鄒孟婷

2003年衛生署(後改制為衛生福利部)通過職業醫學為我國第22個專科,馬偕紀念醫院則自2007年7月起成立職業醫學科,並加入勞工委員會北區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期望能與其他事業單位合作,強化勞工健康保護、落實職業病預防、適當選配工及健康促進之工作。

職業醫學是臨床醫學與預防醫學間的整合醫學
職業醫學主要是探討身體的任何症狀或疾病與工作中的危險因子間因果關係的醫學=需要考量過程中許多相關的變因,例如工作中危險因子的強弱、時序性、一致性、疾病自然史、個人病史與體質等,醫師在有限的科學證據下,分析疾病的病因是否與工作有足夠的因果關係,並進一步了解如何預防及改善工作環境,促進員工的身心健康。

職業災害造成職業傷病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四項對於「職業災害」的定義為:「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蒸氣、氣體、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

而因職業災害所造成身體的疾病或症狀,與工作中的危險因子之間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持為因果關係,該疾病即可能為職業傷病。

職業傷病分職業傷害與職業病:
1. 職業傷害:為急性的疾病,如勞工上下班發生車禍,造成腿部骨折,即屬於職業傷害。
2. 職業病:屬較慢性的疾病,如陶瓷工廠作業員暴露在大量粉塵環境中工作約10年而發生塵肺症,該勞工所患的塵肺症即屬於職業病,時間較久才會發生。

門診設立是為預防員工罹患職業傷病
職業醫學門診服務(詳見下頁圖表)不只針對「有症狀的勞工」,對於「身體健康的勞工」也可提供職場相關的預防性諮詢服務。若無設有專業醫師的公司,雇主也可提供減低或預防職業傷病的方法、員工健康檢查建議、配工的建議、職場衛生教育、勞安法規等諮詢服務。

雇主與員工都不希望在公司內的員工發生職業傷病,因此職業傷病的「預防」是最重要的,包括「預防職業病的發生」及「職場健康促進」二大部分。

在預防職業病方面,避免在密閉環境中過度接觸有害物質,協助評估員工作業環境的改善,安排員工定期做健康檢查,並應做疾病預防性的追蹤。

此外,醫師需了解個案的工作史、協助找出可能的致病原,並對於勞工安全作業及防護用具使用舉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辦理員工健康促進活動。

健康促進是指「推動人們加強控制及促進身體健康的過程」,包括提供無噪音、輻射、健康身心二手菸、粉塵等危害,且室內空氣品質良好、通風、整潔等舒適的環境;設立醫務室、哺(集)乳室、休息交誼空間、餐飲及運動休閒設施等,而員工也都能擁有規律的飲食、運動及充足休息與睡眠的健康生活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