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偕兒童醫院床邊老師李姿瑩、徐蔚君
早上七點鬧鐘響起,在媽媽的催促聲中伸個懶腰、賴個床,梳洗更衣揹上書包,拎了早餐奔向校園,在和同學的嬉鬧聲中展開一天的學習……。這樣看似簡單的日常,在兒癌孩子身上卻是一幕可望而不可及的風景。
1982 年修訂的「強迫入學條例」規定,6 至15 歲的孩童須強迫入學,這是我國施行九年義務教育的開端。三十幾年來,若無特殊情形,國內每一名年滿6 歲的學童,都有到校接受教育的義務和權利。不過,孩子罹患癌症的治療期間,因為抵抗力過低,在專業醫師的醫囑下,通常不建議病童到校上課;而為了不影響學齡兒童的受教權,1999 年起,臺北市教育局特別安排特教老師進入醫院教學,並提供相關教育服務,負責身體病弱學生在院密集治療期間的教育輔導,主要服務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的癌症病童,目的在於:
1. 提供國民教育階段需長期住院接受醫療之學生適性化、個別化之特殊教育服務,保障其就學權益。
2. 透過課業輔導、心理輔導、生命教育、轉銜服務等方式,協助學生獲得良好的生活與學習適應,並建立其自信心。
3. 實施學生家長之親職教育,培養合適教養態度及方法,提供教育資源相關資訊。
馬偕兒童醫院由教育局派駐兩名教師,固定與兒童血液腫瘤科合作,多年來已有足夠默契,只要有新發病的學齡兒童,主治醫師便會告知家長,團隊中有老師可協助解決孩子就學的問題,讓家長在孩子初發病的慌亂之時,能減少一點對學業的擔心。雖然床邊教育的設置之初,主要考量是保障孩子的就學權益,但在實際的服務上,會依據病童的年紀、教育階段、疾病的治療進程、家庭的需求及各個不同面向而有不同的安排。
學齡前階段:透過繪畫、勞作或各種遊戲增加肌肉動作的練習,培養自理的能力,增加因住院生活受限而缺乏的常識及生活經驗,建立友伴關係等等。很多學齡前的病童因為治療而失去唸幼兒園的機會,沒有團體生活及學習的經驗,在日後國小教育的銜接上尤其讓家長擔心。因此,只要發病年齡在大班以上,老師均會介入教學,為病童將來進入國小所需的各項能力做準備,並協助家長做入學的相關申請。必要時,也協助家長申請暫緩入學,讓孩子能安心治療,有更多時間培養進入小學的能力。
國小及國中:此階段為義務教育階段,因此床邊教學的主要目的為幫助病童能跟上學校的課業學習,並且維持學習的習慣。除了床邊教學外,各縣市均有「在家教育」的服務,讓病童在返家休養時,或在門診化療的期間也能有老師到家裡進行一對一的教學。床邊教學和在家教育的配搭,能讓正值義務教育階段的病童,即便在治療期間亦能享有受教權。
高中以上:在高中階段發病、非義務教育階段之學生,床邊老師會考量學生的意願與療程,協助其申請在家自行教育或休學,並於治療期間提供學生時間規劃的諮詢。治療期間雖不能到校上課,希望學生們亦能規劃自己的生活,營造自學的環境,讓「學習」不間斷。
除此之外,兒童因罹病而造成生活上重大轉變,因此在心理上常容易出現失落感、罪惡感、容易焦慮不安等負向情緒;長時間的治療過程,當中甚至可能經歷復發、感染、癌細胞轉移等過程,每個進程都有可能打擊病童之自信或自我概念,進而影響未來之生活適應。
學生的受教權雖是床邊老師這角色萌生的首要原因,卻僅是床邊老師在馬偕的眾多任務之一。床邊老師給予學生與家長情感的支持與同理之餘,也會連結團隊中的社工師、關懷師與心理師等角色,使病童與其家庭成員的身體及心理層面的需求都能獲得照護。
希望在馬偕治療的病童,不僅是能夠學習不間斷,更能在溫暖有愛的陪伴下配合治療,自主且多元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