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小兒痙攣與癲癇治療

文/馬偕兒童醫院兒童神經科主任何啟生

談到痙攣(seizure)、抽搐(convulsion)以及癲癇(epilepsy)、大家腦海裡一定想到患者發作時恐怖的景象,病人兩眼往上吊、嘴唇發紫、牙關緊閉、舌頭被咬出血、口吐白沫,並發出類似豬羊的叫聲,四肢一陣一陣地抽動,完全不省人事,持續幾分鐘後,病人似昏睡過去,一段時間後才漸漸醒過來,病人對先前發生的事大都毫無記億,這是「大發作」典型症狀。

癲癇又稱為羊癲瘋、豬母癲,古代的東西方皆普遍存在,由於醫學不發達,而將它當成魔鬼附身、邪惡的病,且往往對病人施以不人道的鞭打、驅魔等懲罰,對於癲癇病人也加以鄙視、唾棄。由於發作時的怪模怪樣,癲癇的病人往往面臨人際關係和社交上的困擾,也可能面臨自卑等心理問題。另一方面,癲癇病人有時也會合併智力障礙、腦性痲痺、動作發育遲緩等的病症,所以一般人也視癲癇為不名譽疾病的錯誤觀念。事實上,在臨床病人中,功課學識優秀且很有成就的也很多,他們在治療一段時間停藥後,也不再有發作情形。根據馬偕紀念醫院醫事室統計,筆者每個月定期治療的個別癲癇病人數目約為530至600人,這些病人每2至3個月返診一次,所以全部的癲癇病人數至少1000多人以上。

‧痙攣與癲癇不同
今日醫學發達,對癲癇、抽搐的病理、病因已有很多的瞭解,將上抗癲癇藥物的進步,在治療上也有很好的療效。所謂「痙攣」,一般也稱作「抽搐」(指包含有動作方面的症狀的痙攣),是指腦部不正常的放電,導致突然的、短暫的腦功能障礙,而引發表現出不隨意的動作、知覺、自主神經系統或精神方面的症狀;
這些症狀可以單獨或合併發生,且常伴隨知覺的改變或喪失。在兒科的急症中,痙攣的病例十分常見,譬如發熱性痙攣發生率約占5歲以下人口數的3至4%左右,最常以前述的「抽搐大發作」來表現。

至於「癲癇」在醫學上的定義是指許多先天、後天因素所引起的慢性腦部疾病,導致腦細胞不正常的過度放電,而引起反覆性的發作,伴隨著各式各樣的臨床表現。癲癇可以綜合如下的特徵:由於是腦障礙所引起的慢性疾病,其症狀的發生為突發性、急速性、反覆性、不定期發作。且為不同位置的腦細胞之放電結果,故表現出複雜而多樣的臨床症狀。因此,小孩因為發燒引起的單純發熱性痙攣1次、2次,並不稱作癲癇。根據文獻統計,全世界人口癲癇的發病率大約為每1000人有3至7人。

‧治療方針
「抽搐」的治療包括急性抽搐的處理和慢性癲癇的治療。孩童發生抽搐時,治療的原則是要將抽搐停止,因為抽搐的時間若是大於10 至15 分鐘以上,較易造腦部因缺氧而受到傷害。發生抽搐時緊急處理必須在醫院或診所中進行,有一定的程序及使用藥物,這些步驟是每一位醫師訓練過程中都熟悉的,而過後醫師應找出造成抽搐的根本原因,對症醫治。

癲癇則是一種長期而慢性的疾病,它的治療須針對每一個病人的個別需要,擬定長期的計畫,治療癲癇最主要的原則包括:
一、引起癲癇背後根本疾病的處理,如腦瘤、腦炎、先天異常等之處理。
二、避免誘發因素,誘因包括:
(1) 生化代謝之因素:低血糖、低血鈣、水中毒、缺氧、酒精、鎮靜劑、抗精神藥物之服用、麻醉藥、安眠藥之突然停止服用等。
(2) 生理上之因素﹕月經期、睡眠不足、疲倦、便秘、發熱性疾病等。
(3) 情緒上的壓力或驚嚇。
(4) 知覺上之刺激:如視覺上的閃光、電動玩具、強烈的光線下看電視或閱讀等,
或聽覺上的突然大聲響。
(5) 身體某部位的運動等。
近幾年電動玩具與網路遊戲興盛,很多小孩沉迷其中,對於癲癇病人,家長要限制病童玩電動,尤其是有亮光一直閃爍、槍砲爆炸畫面的電玩更要避免,這些閃光在一定的頻率出現時,會誘發癲癇的發作。

三、給予心理上之支持,建立病人及家屬的信心。

四、長期藥物治療,乃是最直接、最常用且有效的治療方法。一般而言,臨床上若是使用3種以上的藥物仍然會發作的癲癇,能夠被有效控制到不發作的機會只有10% 左右。對於這種癲癇,此時除了藥物治療以外,可以在藉由詳細且精密儀器設備的檢測後,對於適當的病人,安排腦部外科手術治療控制其發作。少部分頑固性癲癇的病童可以藉助生酮飲食(KetogenicDiet) 或是迷走神經刺激術(Vagus nervestimulation、簡稱VNS) 控制與減緩癲癇。

五、須遵行醫師指示按時服藥,不可自行停藥或減藥,以防再發作。在農曆新年時,老一輩的家長常有不正確的觀念,認為大過年時不可以吃藥,所以就沒有給小孩服用抗癲癇藥物,若加上小孩領壓歲錢特別興奮,守歲又睡眠不足時,特別容易導致痙攣發作,此點需特別加以留意。

在服藥期間,若發生不明原因的紅疹紅斑或特殊症狀時,一定要返診告知醫師,檢查出紅疹的原因,千萬不可隨意停藥,也不可不管它。因為少部分的藥物在很少數特殊體質的病人服藥一段時間後,會產生多型性紅斑等皮膚病症或其他副作用,應立即加以處理。

家長很常問在家裡,當小孩痙攣發作時,應如何處理?如有急性發作,我們給
家屬的處置建議是﹕
一、將病人側臥,頭部同時側置,頭下墊個軟物,把口內的東西挖出,以免呼吸道阻塞。
二、移走周圍堅硬可能傷及病人的物品。
三、不要強行試圖放任何物品於病人口
中,此舉造成傷害的機會遠大於舌頭自行咬傷的機會,除非病人的嘴巴沒有咬住,可以很輕易地張開,這時可以放壓舌板,或將不會鬆脫的硬物纏手帕後放置於上下牙齒間,以防咬到舌頭。
四、保持冷靜,留在孩子身邊保護使不受意外傷害。須注意不可任意移動或強加約束病人,無法以此讓抽搐停止。
五、觀察及記錄抽搐型態、次數與時間,提供給醫師,以做為診斷及調整藥量的參考。
六、發作停止後,讓病人側身靜躺,使口水流出,在病人尚未完全清醒前,勿給予任何飲料或食物。
‧下列情況時請迅速就醫:
1. 痙攣發作後開始無法呼吸。
2.一次痙攣發作後馬上接著另一次發作。
3. 病人發作時撞傷或導致其他外傷。
4. 這是病人第一次痙攣發作。
5. 痙攣發作時間超過5 至10 分鐘。
對於癲癇的病人, 我們會建議家長在家中準備至少一支疏痙直腸用液劑(Stesolid、成分為 diazepam),做為急救用的藥物,它是經由屁股肛門灌入直腸內吸收,一旦發作時間超過3 至5 分鐘,便趕緊給予此塞劑治療。

此外馬偕兒童醫院兒童神經科根據中國傳統的針灸醫學,建議家長在病童發作時可以用力按壓「人中穴」(位於鼻溝中線上三分之一和下三分之二交界處),臨床經驗上很多病人可以獲得緩解。

‧停藥時機
一般原則2年以上沒有發作,且腦波正常,可以考慮漸漸減藥再停藥;若腦波檢查不正常,雖沒有發作,停藥後可能會復發。

停藥的方法是慢慢的減量,在數個月內漸減乃至停藥。若是減量期間有發作,表示尚需服用一段長時間,停藥以後若又發作,則恢復藥物至減藥前的劑量繼續治療一段時間。根據醫學上的統計,經過謹慎的停藥步驟之後,大約有20至25% 的
復發機率,其中大部分在2 年內發生。也就是說,癲癇的病人經過治療,完全控制停藥以後,2 至3 年內沒有發生時,可以視為「暫時治癒」,但不是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