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院區婦產科部門診護理師沈良如
婦女懷孕期間有高血壓是屬一種高危險妊娠,高血壓可能造成母親及胎兒的罹病率和死亡率增加。而孕婦高血壓發生的原因亦影響母親及胎兒的預後。妊娠高血壓是最常見的產科合併症,約占5-10%,且有逐年緩慢增加的趨勢,更是造成母親周產期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造成妊娠高血壓的相關危險因素,包括年紀大於35歲、有妊娠高血壓的家族史、懷多胞胎、葡萄胎,本身有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病或相關內科疾病的孕婦也是高危險群。
四類型妊娠高血壓
妊娠高血壓一般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妊娠引起的高血壓、第二類是慢性高血壓、第三類是子癇前症(pre-eclampsia)或子癇症(eclampsia)、第四類是慢性高血壓合併子癇前症或子癇症。
第一類妊娠引起的高血壓:婦女先前血壓正常,懷孕時血壓上升至140/90mmHg即可稱為妊娠高血壓。另外一種定義是收縮壓上升30mmHg以上或舒張壓上升15mmHg以上,此種血壓的變化必須是測量兩次以上均得同樣的結果,而且兩次測量間至少要隔六小時。通常孕婦在妊娠中後期出現高血壓,大多無蛋白尿,於生產後即可改善。
妊娠引發性高血壓發生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若能早期診斷早期治療仍可得到良好的控制。若孕婦患有嚴重之妊娠引發性高血壓,胎兒的體重易受影響,其所生下的嬰兒通常有體重不足的傾向,同時也可能造成必須提早分娩而產下早產兒的情形。
第二類慢性高血壓:此類孕婦在懷孕前或懷孕早期即有高血壓,生產後通常會持續血壓高,不會痊癒,需要持續藥物控制。此類孕婦通常於孕期過程中,甚至產後,婦女本身或胎兒易有併發症產生。
第三類是子癇前症或子癇症,孕婦除了高血壓之外,伴有蛋白尿及全身水腫稱為子癇前症,當孕婦有蛋白尿、水腫再加上發生痙攣即稱為子癇症。
此類孕婦的症狀通常在懷孕20週以後出現,孕婦和胎兒其合併症發生的嚴重程度及預後,會隨不同孕婦和子癇前症發生之妊娠週數而有所不同。此類的孕婦個案高血壓及併發症的控制也較困難,通常於生產後才會改善。
第四類是慢性高血壓合併子癇前症或子癇症:發生於有慢性高血壓之孕婦且常合併發生子癇前症。
對母體的威脅,嚴重的情況會發生腦部出血或中風,另外會有中樞神經系統的變化而產生頭痛及痙攣。持續性頭痛的部位通常是前額及枕骨處,其原因是腦血管痙攣而引起的。當母親重要器官血流供應減少,產生組織缺氧的現象,有時必須終止妊娠來處理母親危急的情形,同時腹中胎兒可能會生長遲滯或早產。此外,高血壓所造成的胎盤血流灌注不足也將嚴重威脅胎兒健康。
臨床研究顯示,臥床休息可促進胎兒血流灌注,減少子宮頸變薄擴張的刺激,以延長胎兒在子宮內成熟的時間及預防早產。所以對於這類孕婦而言,生產時機的決定非常重要,取決於母體的安全及胎兒出生後肺部成熟度等考量。
醫護人員支持 幫助媽媽調適
高危險妊娠孕婦常自覺無法控制自身的安全及評估自己的狀況,所以會主動尋求確保母子安全的知識,以進一步了解自己及胎兒的安全狀況。因此在門診中孕婦常會將自己網路上所看到的或是長輩、朋友說的問題一一詢問,有時也會遇到病人針對同一個問題反覆詢問。
研究發現,孕婦的焦慮程度會隨著時間而加重,嚴重時會影響孕婦及正常家庭運作。孕婦除了要調適懷孕原有的壓力,還要面對安胎相關治療所帶來的各項衝擊。
護理人員若能在安胎及生產過程中給予適時合宜的護理支持,可以提升孕婦面對早產及分娩時因應壓力的能力,降低焦慮及害怕的情緒。門診護理人員雖然與病人面對面的時間短暫,但卻是陪伴她孕期最長的專業人員,如何讓母親在孕期過程減輕焦慮,陪著她在心靈無助時給予支持,是醫護人員的重要課題。◎
(感謝婦產部高危險妊娠科主任陳治平審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