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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首頁 ›› 訊息與公告馬偕紀念醫院最新醫療輻射劑量率曝露檢測結果公告104年度醫療院所輻射防護與醫療曝露品質保證作業檢查
102年度醫療院所輻射防護與醫療曝露品質保證作業檢查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其設施年度偵測項目總說明修正「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及第三條附表修正「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修正「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部分條文 有關「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部分條文(增訂診斷用必核醫用電腦斷層掃描儀、電腦斷層模擬定位掃描儀及 X 光模擬定位儀應實施之品保項目),業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街行政院衛生署於100年7月29日以會輻字第1000000067號、衛署醫字第1000263544號令修正發布。 輻射劑量比較表(原能會製作)修正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法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修正條文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修訂條文輻射安全證書六年期滿換發問答(資料來源:原能會)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第五條 輻射工作人員定期實施之教育訓練,應參酌下列科目規劃,且每人每年受訓時數須為三小時以上,其中二分之一訓練時數得以播放錄影帶、光碟或視訊等方式代之,並保存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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