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學科醫師鄒孟婷
台灣地區65歲以上老年人口,於民國82年9月已達147萬餘人,即邁向WHO 之大於7%的所謂「老人國」。未來20年,台灣老年人口將暴漲三倍,到2030年老人所佔比率將高升為20%。屆時,幾乎每5位台灣人中,即有1位是65歲以上的老人。隨著人口快速老化,身心功能障礙或衰老的人口也同步急遽增加中,導致長期照護需求的激增。
長期照護(long term care)的定義,是針對因身體活動功能或認知受損而慢性失能,致日常生活無法獨立自理而須依賴他人者,在一段長時間內,提供包含醫療與生活照護之支持系統,主要服務對象可居住於社區或機構中,目標在增進及維持其獨立功能。通常服務內容是為了補償在執行日常生活活動上的限制,例如洗澡、穿衣、攝食、如廁、上下床;或者工具性的日常生活活動上的限制,例如購物、準備餐食、輕鬆家務、走路、打電話、或使用交通等。此種照護工作,包含在不同環境、不同照護類型下,照護提供者對慢性病或失能長者所提供的服務。如在護理之家或居家護理提供導尿、打針、鼻胃管灌食等健康照護及指導(health care);在安養或養護中心提供洗澡、上下床、如廁、購物、洗衣、家事、及準備餐食等每天的個人照護(personal care)。表一列出目前本院家庭醫學科所參與的長期照護體系,並依據所收案的對象,醫療護理服務需求,服務內容,照護時間,及優缺點做分析。
如何為家中長者選擇適合長期照護體系,是需要花許多心思的任務,「多想、多看、多聽、多問」是在做選擇時的建議。
多想 ─ 三思家中長者需要什麼照顧:
一思:思考家中長者所需要的照顧內容。如果家中長者目前在醫院,可以請教醫護人員;如果家中長者目前已轉介回家,可以請教原來的醫療單位,或當地的社會福利單位以及衛生所,有關家中長者相關的照護服務資源。
二思:思考照顧家中長者在人力及物力上能否負擔。當失能狀況較輕微,照顧需求較低時,家人親自照顧是優先考量方案;當失能狀況嚴重、照顧需求高,且家人無法負荷時,就可以思考其他替代方案,如日間照護,或機構式(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或護理之家機構)的照護。長期照護的時間短至幾個月,長則幾十年;就照顧費用來說,家人照顧的費用最為節省,且親人的照顧也較為貼心,如果是機構式照顧,照顧費用一個月則需上萬元,對有需要長期照護的家庭負擔實在不輕,宜仔細考量。
三思:請教相關專業人員。不要道聽塗說,請教相關專業人員的意見是明智抉擇的第一步。目前我國長期照護的相關服務相當多元,可以透過專業人員(如醫師、護士、出院準備護士、居家服務單位、社會工作人員)、政府行政單位(如社會局、衛生局)、相關民間團體(如中華民國長期照護專業協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等取得資訊。
多聽 ── 聽其他照護家庭的經驗及看法
請教有類似經驗的親友,有關找尋適當長期照護中心的過程和其他照顧技巧與經驗。多方尋求支援,將使照顧家中長者之路輕鬆自在許多。
多看、多問 ── 親自瞭解長期照護體系
在聽取專業人員的建議,以及收集相關資料後,務必親自前往參觀機構,依照所列重點,親自評估,依家中長者照顧上的需要,選擇適當的照護體系。評估重點包括是否有經政府合法立案、公共安全、環境衛生與設備、服務人員素質、服務內容與品質。
選擇機構時,必須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及需求,建議主要照顧者、其它照顧者和其它家庭成員在討論此家庭重大事件時,能與當事人一同溝通,尊重家中長者的感受與需求,減少長者的抗拒和壓力。多次不同時段或臨時的造訪、電話諮詢,可以確實掌握機構照護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