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偕紀念醫院社會服務室臨床社工課社會工作師廖筑君
臺灣社會近十多年來,有關性別議題的討論翻轉了許多過往認為不可能的事件,例如2017年釋字第748號的公佈,讓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時至今日,臺灣社會環境對於性別友善的認知及做為,經常在世界調查「性別友善」國家中名列前茅。
在醫院,生理性別是所有醫療人員再熟悉不過的事情,不論從病歷、診療到治療,眼前病人的生理性別,所有醫療人員都可以知悉,但我們也往往忽略並經常處於一種「看不見」多元性別(LGBTI+,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跨性別、雙性人等)或甚至加以拒斥、歧視的狀態,很多時候醫療人員並非故意,但是增進每一位醫療人員的「性別敏感度」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
性別友善醫院如何做.從三部分做起
1.建立性別友善的醫療物理環境:近年來逐步推廣性別友善醫院的概念,醫療人員在醫療診察的過程中,適度考量病人就醫的隱私維護,尊重個別差異,以病人所處的醫療環境立場考量診間設施、就診環境以及等待空間等的空間規劃,像是:性別友善廁所、性別友善門診等,都是建立性別友善之醫療物理環境的具體措施。
2.培養醫事人員的性別友善意識:我國自2007年成立性別主流化支援小組以來,政府部門積極推動性別平權意識,醫療場所也從過往的醫療父權模式漸漸轉變為醫病合作模式,各「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也明訂每六年須接受一定時數的性別教育相關課程時數,才能繼續換發醫事人員執業執照。
3. 醫院人員具有性別敏感度、與時俱進了解法規:除了以往性騷擾防治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這 性別平等三大法之外,2022年最新公告「跟蹤騷擾防治法」明訂八大類跟蹤騷擾樣態,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進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使之心生畏懼,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均為犯法行為。
對於我國性別平權措施及法令的完善性,更邁向新紀元!同樣讓醫療人員過往非常困擾的患者過度追求、不當跟監或個人通訊被曝光等,足以令人畏懼的騷擾行為明訂入法,更進一步保障人權。
專家學者指出醫療人員若能具備性別勝任能力(gender competence),皆有助於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或「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 CEDAW 的理念,以消減性別刻板印象造成的身心健康危害,破除疾病之性別盲,提供具性別敏感度之醫療保健與相關服務(以上引自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性別、健康、醫療與照顧,前言第3頁。)期盼持續藉由醫學教育、醫事人員的教育辦法與醫療院所相關性別的友善措施,一同建立起性別友善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