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存放 藥知道

文/藥劑部台北總院簡慧君藥師

不論至醫院看診拿到的處方藥,或是家中的常備藥品,到底應該要如何正確保存?沒用完的藥物要如何處理呢?讓專業的藥師告訴你:
多數藥品是室溫儲存,因此,乾燥、陰涼、避光的地方為最佳存放位置,其他應注意的事項有:
1.避免存放於浴室和兒童可以取得之處。
2.內服與外用藥品分開存放,以免誤用。
3.保留藥袋、說明書、原包裝、保存期限、用法和用量等資料。
4.冰箱冷藏是指存放於2-8℃,除非另有指示,所有藥品均不宜冷凍。
5.藥品一旦開罐,罐內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就必須立刻丟棄,否則它們會吸附水氣,成為藥罐內的一項汙染源!

家庭用藥也需要定期檢查:
1.藥品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指「未打開包裝」、在適當條件保存狀態的期限,如果超過保存期限就應該丟棄。
2.藥品開封後最好儘快使用,不要長期存放。打開包裝後,可能受到環境中粉塵、濕氣或細菌污染,保存期限就會縮短。一般建議口服藥與外用藥6個月、眼藥與口服液劑超過1個月,就不要再使用。
3.藥品外觀已經變色,就不要使用。有些藥品,雖然仍在保存期限內,但會因光線或環境中濕氣影響,變質潮解,必須丟棄。

如何正確地丟棄藥物?
隨意丟棄吃剩、過期、不要的藥物可能會污染河流和地下水層等飲用水源,不可直接倒入水槽或馬桶沖掉。現代淨水及污水處理系統對於分解常用的藥品成效有限,因此藥品仍有可能殘留在淨化後的水中,而含藥化學物質進入居家飲水系統,長期飲用含微量藥物的水將會危害人體健康。將藥品分為兩類,以下是建議的處理方式:
1.「抗生素」、「荷爾蒙藥物」(含類固醇,甲狀腺素) 、「液體藥物」、「抗癌與免疫抑制劑」和「廢棄針具、針頭」等五大類的藥物:由於對環境較具危害,請送附近貼有「台北市居家廢棄藥物檢收站」標章的藥局或帶回原就診醫療院所,讓藥師協助分類檢收;為避免針刺傷害,廢棄針頭應放入堅硬不易刺穿的容器內,再交付處理。
2.其他較低危害性的藥物:目前台灣地區大部分縣市設有焚化廠,已可處理一般家中廢棄藥物。

為明確辨認自己或家人所服用的藥品是否為需檢收的五大類藥物,因此不應將印有清楚標示的藥袋丟棄。若為可辨識的低為害性藥物、藥水,則有處理6步驟:
(1)將剩餘藥水倒入夾鏈袋中 。
(2)將藥水罐用水沖一下,將沖過藥水罐的水倒入夾鏈袋中。
(3)將剩餘的藥丸從包裝(如鋁箔包裝、藥袋等)中取出,全部藥丸集中在夾鏈袋裡。
(4)把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和藥水、藥丸混在一起。
(5)將夾鏈袋密封起來,隨一般垃圾運送至焚化廠進行焚燒 。
(6)乾淨的藥袋外盒或瓶罐,依垃圾分類資源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