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與我何干?

文/淡水分院社會服務室社工師張嘉芳
在醫院工作多年,生死的議題,是許多病人與家屬,甚至是專業人員不願意去碰觸的功課;但不可諱言,它的影響卻是長遠又深刻的。
在安寧療護領域工作多年之後,有機會在工作上再接觸器官捐贈相關工作,負責推廣民眾宣導、協助臨床勸募工作,以及器官捐贈個案家屬的陪伴與關懷。從入門摸索學習,到一個個器官捐贈病家的支持協助,陪伴家屬走一段艱辛難行的道路。
面對意外突然降臨、生命驟然將止,在沒有預期的死別乍然來到面前時,仍然願意放手,甚至進一步幫助其他生命面對危難的陌生人。這究竟是怎樣的一分心情與想法?每每在完成摘取手術送至安息室完成工作後,甚或在深夜返家時,幾次在心中總是反覆思索。
之後再在與家屬工作一陣子後,總不忘把心中的疑問伺機探詢家屬……
「平常他總是說,放下最自在,我想他會願意我幫他這樣做決定…」
「我們家是慈濟人,一直都有在修,這是上人一直有在教的觀念!」
「在所有希望都破滅時,我仍希望他能活著;我告訴他,以後每天他的眼睛看到的世界,和我們看到的並沒有不同!」
「我並不知道她簽了器捐同意書,雖然實在是捨不得,但她這最後一個心願,我願意尊重她…」
的確,在一個又一個的器捐個案協助過程中,是家屬面對生死的智慧和態度,和願意忍痛化小愛為大愛的精神,教導了我們必須看重且更珍惜這一份可能連你我都還無法做到的大愛。
雖然安寧療護與器官捐贈皆為生命末期的選擇,有許多共通與相似性,但是,在本質上,最大的差異卻是-安寧療護是利己;器官捐贈卻完全是利他。換句話說,生命末期的決定,常常是反應出個人人生的價值,如果價值觀中能認同幫助別人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者,較能接受與同意器官捐贈的概念。
去年年底,在巴西發生一個案例:有一位富豪名叫Chiquinho Scarpa,因看了埃及法老王的故事,想仿傚效法之。因此,宣布要將一輛不再用到的賓利車埋在其豪宅的後院。此語一出,引來媒體爭相報導,人們起先譏笑他瘋了,隨著埋車的時間愈來愈近,民眾憤怒的情緒也愈來愈增加,大家開始批評他為富不仁、不知民間疾苦,車子不用了,何不捐出來給需要的人,或是變賣幫助他人?到了埋車當天,後院已挖好一個大洞準備進行葬車的儀式,正要下土時,富人突然喊停,並把大家帶入另一房間。他表示說:過去一週,大家把我罵得狗血淋頭,批評我,車還能用怎麼能埋起來,應該作更有效的利用。但多數人在過世時,不是也把還能用的器官跟著一起下葬嗎?比起一輛車,器官難道不貴重得多嗎?
不論個人看法如何,器官捐贈是不是你我所能夠認同、支持甚至實踐的觀念?畢竟生命末期相關的功課,需要我們更早來思考與作準備,以便有更多的時間與家人溝通討論—也藉此機會,反覆思想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幫助家人了解自主的選擇與意願。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福音12章24節)◎